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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逃离现场或者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采取哪些措施?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

发布时间:07月29日 来源: 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导读]:   大行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广州交通肇事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

  大行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广州交通肇事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当事人逃离现场或者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采取哪些措施?

   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者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者接到肇事逃逸案件的报告,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提供交通事故基本事实、驾驶员和车辆情况、特征及车辆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逃逸人员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前往办理移交。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提供有效线索或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公安机关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经办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按照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那么,如果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又构成自首的是否应当认定自首情节,从轻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会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基础上,对其自首从轻处罚,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除外,以下就由为你详细介绍。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规定将;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节。

  一、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构成自首,但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为基准,对其自首从轻处罚。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行为人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仍可成立自首情节,理由如下:

  1.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制度,应对刑法分则各罪符合自首成立要件的情形普遍适用。

  2.;交通肇事后逃逸;和;投案自首;是在两种主观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两个独立行为,应分别进行法律评价。3.对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交通肇事逃逸者适用自首,

  3.有利于鼓励肇事者主动投案,悔过自新;同时,有利于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事实、分清,及时赔偿被害方,使案件得以及时侦破、审结,节约司法资源,符合刑法立法本意。

  二、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除外。

  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应依法从宽处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谅解的,亦应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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