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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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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 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

发布时间:06月29日 来源: 大行刑事辩护团队
[导读]:   大行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广州交通肇事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

  大行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广州交通肇事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

  一般的交通事故要么是罚款、处罚和赔偿,情节都是轻微的。但是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来说,这已经是刑法层面上的问题了。那么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是怎么样的呢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主要分为三档,第一档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档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档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具体包括: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2、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3、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三、交通肇事罪有哪些加重

  1、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

  2、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或只有部分,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

  3、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4、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5、刑事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关于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我相信通过以上阅读可以很清楚的理解。如果交通事故不辛发生了,我们要欣然去接受,千万不要做出逃逸等违法行为,同时也要提醒各位安全文明驾驶。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法律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

  机动车辆虽然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同样的也造成了很多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是怎样的交通肇事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幅度:

  1、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刑期。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的,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且肇事后逃逸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且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且肇事后逃逸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且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0.5万至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且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万至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具有《交通肇事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刑期。死亡二人、负事故主要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至一年三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刑期。重伤五人、负事故主要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轻伤人数每增加,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刑期。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60万元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万至3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符合本条至项情形之一,同时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3、七年以上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八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年至四年刑期;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参照上述规定。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和量刑幅度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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